关于征求《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03
辽中医药函字[2018]34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我局组织专家经过研讨,制定了《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
各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或卫生计生管理部门于2018年5月12日前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
以个人名义提出修改意见的,请于2018年5月12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
邮 编:110005
附件: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