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完成第一批挂网采购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放管结合、分类采购、公开透明、强化监管,着重从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三个维度,初步构建了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重点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改革和探索:
一是确立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的主体地位。以医疗机构需求为导向,实行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进一步确立了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主体地位,并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统一目录,为分级诊疗提供药品供应保障。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采购目录统一、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为推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供药品供应保障。
三是为新上市药品打开绿色通道。为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创新和研发,实行新上市药品直接挂网采购。
四是坚持放管结合、服务与监管并重。把药品器械工作的职能转变到“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强化监管”上来。
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稳步推进。对于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药品,按照单品规药品采购金额由高到低排序,共有469通用名、600个规格的药品,取天津、吉林、江苏、四川等4省现行采购价的平均值与辽宁省现行采购价的低值作为限价,实行双信封公开招标采购。目前招标采购经过企业投报、限价制定、资质审核三个阶段,正在稳步推进。
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全面完成。对于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限价采购常用低价药品、临床需求新批准上市药品以及临床用量小、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取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最低三个省的平均价与辽宁省现行采购价两者之间的低值作为挂网参考价,实行以市为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联合议价、直接挂网采购。经过企业投报、资质审核、参考价制定、面向社会公示,省政府采购中心建成了包含2800余个药品生产企业的近3万个药品的《辽宁省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
全省14个市和19家省属医疗机构组成的辽宁省公立医院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联合议价组,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对28124个药品进行了联合议价工作,共有21106个药品有议价结果,平均挂网议价成功率约75.05%。其中,在11802个无参考价的药品中有7640个形成议价结果,议价结果与企业自报价相比平均降幅为18.45%;在16322个有参考价的药品中有13466个形成议价结果,其中8510个药品议价结果低于挂网参考价,与其相比平均降幅为4.06%;有3114个产品与其参考价持平,有1842个产品议价结果高于参考价。
推动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和定点生产结果迅速落地。立足于确保临床供应、让患者尽快享受医改成果,在全国第四个省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的三个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并纳入新农合及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在全国第二个省将国家第二批定点生产的三个药品直接挂网采购。
2017年要继续推进药品分类采购,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完成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执行。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联合议价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统筹协调、完善机制、密切协作,落实医疗机构的主体地位、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以保障药品临床需求为导向,做好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的联合议价、结果执行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