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07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辽宁省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辽卫办发〔2016〕229号)要求,我委开展了2018年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申报单位自评、各市推荐、省里组织专家形式审查和实地评审,评选出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和凤城凤凰医院为辽宁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示范单位建设质量,现对候选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8年8月14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卫生计生委书面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我们将对来信者的信息保密。
邮寄地址及邮编: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110005)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