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建〔2017〕1号
曹志多等12位代表:
由曹志多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辽宁省加快三医联动医疗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深化医改主要情况
新一轮医改以来,我省始终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统筹推进各方面改革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医疗方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建立。省政府下发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意见。95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鞍山、本溪、锦州和盘锦4市启动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正在推进其他10个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工作,今年9月30日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断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探索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建立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考评机制,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脚步加快。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14个市全部启动分级诊疗工作。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全省已建立各类医联体近200个,覆盖1000余家医疗机构。通过城乡对口支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医师多点执业、远程医疗、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职称晋升导向政策等改革措施,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制发《辽宁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施意见》,有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在医保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以上,城镇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政策内平均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和75%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省医保基金运行平稳,建立了医保基金风险预警制度和待遇调整机制,实现基金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使用效率最大化,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加快信息化建设,全面建立城乡医保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网络,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力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通过不断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发挥医保激励约束作用,限制过度医疗,减轻患者个人负担,提高基金效能。
在医药方面,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坚持并完善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开展疫苗、中药饮片、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完善儿童用药、卫生应急药品保障机制。制定出台《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
二、加快推进“三医”联动,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正如建议中阐述的,统筹推进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是破解医改难题的关键措施和重要保障。随着医改不断推进和深化,下一步面临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等医改难点和重点任务均涉及多部门联动和多方利益调整。国家层面非常重视推广三明等地区的先进改革经验,今年3月省委下发《关于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强化“三医”联动提出要求。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锦州市开展“三医”联动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此项工作已纳入省政府工作报告。省编办、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已经制定印发《在锦州市“三医联动”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推动锦州市启动“三医联动”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三医”联动的工作机制。锦州市将成立医保管理局,将分散在多部门的涉医管理职能整合归口,并由一位市领导分管,解决管理分散化和制度碎片化问题。同时,全面推进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六统一”工作。
二是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未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10个市7月底前全部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启动综合改革。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对各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重点指标的定期监测和发布制度,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在本溪市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督促落实我省《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省属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加强对公立医院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评管理。巩固和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做好省级示范县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
三是落实分级诊疗政策措施。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建立急慢分治模式。落实《辽宁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施意见》,大力推行家庭医师签约服务,2017年底前,普通人群和重点人群覆盖率分别达到30%和60%。
四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不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补偿政策,提高基本药物保障水平。启动全省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中药饮片阳光采购,完善大型医疗设备采购信息公开制度。落实《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2017年6月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启动实施“两票制”。推进医药购销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配送秩序,降低虚高药价。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5月18日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