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老百姓开始置办年货,商场超市俨然掀起了一波年货采购潮,人流量大,容易导致聚集,因此商场超市(包括生鲜超市)在满足老百姓购物需求的同时也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要做到9准9不准。
“营业9准”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动态关注疫情变化,及时公示阳性感染者所在地区。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条件的应接种加强剂次。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进入商场、超市的所有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每个入口有专人进行扫码、测温、登记。体温、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者要及时上报。无智能手机或健康码的顾客要登记身份信息和14天内主要行程。
商场、超市要合理控制一定时段内的顾客最大接待量,防止人员聚集。收银台处应设置“1米线”,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
加强通风换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WS 696—2020)运行。
做好公用设备设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高频接触表面(电梯按键、门把手、购物车筐、收银台等)的清洁消毒。公共卫生间配备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设施,宜在公共区域配备手消剂。
推荐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商场、超市内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物品来源可靠。
“9不准”
未公示阳性感染者所在地区的经营单位不准营业。
未落实通风消毒的不准营业。
未落实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表清洁消毒的不准营业。
不准销售来源不明的进口食品、物品。
工作人员有呼吸道症状者不准上岗。
工作人员未完成第三针加强针疫苗接种者不准上岗。
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相关症状的消费者不准进入。
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的消费者不准进入。
不戴口罩的消费者不准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