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季节,加之近期气温回升,乍暖还寒,增添衣物不及时容易感冒。零售药店是疫情监测的“哨点”,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提醒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要做到9准9不准。
开业九准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动态关注疫情变化,及时公示阳性感染者所在地区。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条件的应接种加强剂次。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进入店内的所有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入口有专人进行扫码、测温、登记,并做好分类处置。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者要及时上报。无智能手机或健康码的顾客要登记身份信息和14天内主要行程。
要合理控制一定时段内的顾客最大接待量,防止人员聚集。收银台、等候处应设置“1米线”,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
加强通风换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WS 696—2020)运行。
做好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公共区域和高频接触表面(门把手、收银台、操作台等)的清洁消毒。
宜在公共区域配备手消剂。
做好一退两抗药物销售、登记管理。
九不准
动态关注疫情变化和及时公示阳性感染者所在地区这根弦不能松。
通风消毒制度和措施不能松。
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表清洁消毒制度和措施不能松。
不得随意出售一退两抗药物,须做好登记管理。
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不宜上岗。
工作人员未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者不宜上岗。
体温异常者不宜直接进入,须测温登记。
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着不准进入。
不戴口罩者不准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