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佳节胖三斤”, 春节假期让一些市民体重增加,节后健身房迎来了客流高峰,人流量较大,容易聚集。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要做到9准9不准。
“开业9准”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动态关注疫情变化,及时公示阳性感染者所在地区。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条件的应接种加强剂次。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进入店内的所有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每个入口有专人进行扫码、测温、登记。体温、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者要及时上报。无智能手机或健康码的顾客要登记身份信息和14天内主要行程。
要合理控制一定时段内的顾客最大接待量,防止人员聚集。建议顾客合理控制运动时间。收银台、等候处应设置“1米线”,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
加强通风换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WS 696—2020)运行。
做好公用设备设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健身区、休息室、等候区、更衣室、淋浴间)和高频接触表面(门把手、收银台、健身器材等)的清洁消毒。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毛巾、餐饮具)要“一客一换一消毒”。
公共卫生间配备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设施,宜在公共区域配备手消剂。
减少聚集性活动,控制人员数量。顾客健身运动时至少保持1米间距,使用健身器械前后,宜进行手消毒。
“9不准”
动态关注疫情变化和及时公示阳性感染者所在地区这根弦不能松。
通风消毒制度和措施不能松。
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表清洁消毒制度和措施不能松。
不宜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
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不宜上岗。
工作人员未完成第三针加强针疫苗接种者不宜上岗。
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相关症状的消费者不宜进入。
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者不准进入。
不戴口罩者不准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