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截至目前,全市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1万吨(含1万吨)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共计30座,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40万吨,在建污水处理厂共计7座。现日实际处理污水约200万吨。从现有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看,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达标率为100%。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稳定运行,采取以问题为导向,以稳定达标排放和提高污水处理厂应急能力为目标,一厂一策,分类管理,集中力量攻克难点问题等方式,全面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