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焚烧是影响东北地区秋冬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全国爱卫会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杜绝秸秆焚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有效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障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我市从10月中旬开始通过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强化县、乡、村三级秸秆禁烧网格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巡查等措施,确保不出现一起秸秆焚烧火点。
市环保局、市农委等爱卫会委员单位将建立联动机制,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进行督导。对秸秆禁烧防控体系建设不到位,综合利用未有效开展,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和对管控不力发生秸秆焚烧事件等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