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爱卫办《关于2017年辽宁省卫生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辽爱卫办[2017]3号)要求,按照《关于2017年营口市卫生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10月份市爱卫办对营口市2013年度已创省级卫生单位开展复审工作。复审期间,市爱卫办严格对照《辽宁省卫生模范单位标准》、《辽宁省卫生创建申报及考核管理办法》,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考核、民意测验、综合评议等方式,对已创卫生单位进行了审查。通过复审结果显示,鲅鱼圈图书馆等单位三年来较好地巩固了省级卫生创建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各项工作有所提高,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今年以来,营口市坚持把巩固省级卫生单位作为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建设的有效载体,以大力推进城乡环境整洁行动来改善营商投资环境,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宜居环境,为提升营口市城市形象和品位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