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关备案信息的公示
来源:
综合监督处发布时间:2018-12-20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拟在辽宁省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有关项目。根据《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委对该单位有关信息予以备案,现进行公示:
单位名称: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法定代表人:李钰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一棵松50号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批准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编号:(京)放卫技(甲)证字﹝2018﹞第002号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限:2018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2日
技术服务范围: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
以上信息发生变化时,该单位应当及时向我委申请变更备案。该单位应当于每季度底前将在我省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我委,于每年年底前将全年在我省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我委,上述信息及材料均须同时抄报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12月11日